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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六级考生守则

英语四六级考生守则

一、信守承诺,诚信参加考试。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35开始,下午2:35开始)入场。考点在入场开始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或军官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考生无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入场。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及收音机入场,如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墨迹的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报刊、草稿纸等文字资料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有文件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播放器、拍摄工具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非听力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

五、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居民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六 、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七、除患危重疾病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等特殊原因,禁止提前退场。

八、严格按要求解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书写答案的,答题一律无效。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监考员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凡将无线电通讯工具或其他违禁电子设备带到考试座位的,不论是否使用,将一律按作弊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室。

十二、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十三、对代人考试者,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